现行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规定,机械排烟风机、补风风机、正压送风风机应设置于专用机房内。同时规范还规定,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内不得设置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
消防排烟风机的作用是在火灾时排出室内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而正压送风机是向室内送风,以阻止烟雾和有毒气体进入,为逃生和救援创造条件。二者的工作原理和功能截然不同。若将它们设置在同一机房内,可能会导致气流紊乱,影响各自的功能。
另外,加压送风机的进风必须是室外不受火灾和烟气污染的空气,因此《烟规》规定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
因此,消防排烟风机与加压送风风机不应设置在同一机房内。
那么,属于消防排烟系统的补风风机可以与消防排烟风机合用机房吗?
当然也是不可以的。
补风风机通过向室内补充新鲜空气,维持室内外空气压力平衡,保证空气流通,使排烟系统能够更有效地工作。补风风机虽然属于消防排烟系统,但同加压送风风机一样也是往室内送风,合用机房也会导致气流紊乱,影响各自的功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1.9条规定,设置在建筑内的防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
而《建规》8.1.9条的条文说明指出,设置在建筑内的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要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分别设置,且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应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排烟风机可与其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合用,但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不应与排烟风机机房合用,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同时,国内一些地区发布的地方标准也明确了消防补风风机不应与排烟风机合用机房,比如: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版)3.3.8 消防风机专用机房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机房和补风机房可与空调通风机房合用,但不得与机械排烟风机房合用;机械排烟风机房可以与空调通风机房合用,但不得与机械加压送风机房和补风机房合用。
综上所述,消防排烟风机与消防补风风机不应合用机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