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研编的全文强制标准《居住建筑建设规范》(以下称《规范》)研编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田国民巡视员、吴路阳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李大伟处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清勤副院长、标准规范处程志军处长出席会议。

田国民巡视员对《规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的背景,提出新的形势和条件下编制好《规范》的要求:第一,《规范》是第一部工程项目类技术规范,内容上要覆盖居住建筑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以及技术措施,在组织方式、规范体系框架与表现形式、编制方式等方面等要破旧立新,当好全文强制标准研编的领头羊;第二,要处理好强制性标准体系方面的问题,做好协调配套;第三,要统筹兼顾使用者和监督者的需求;第四,《规范》起草应收集现行相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做到该强制的不遗漏,并在此基础上增加相关条款,并积极借鉴英、美、德、日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对国外标准有相关强制规定的,尽量做到接轨。王清勤副院长代表牵头单位致辞,对主管部门、参加单位、研编组成员表示感谢。与会领导和研编组专家就《规范》研编工作大纲、主要技术问题,及研编组分工与进度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
《规范》是第一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等文件精神而研编、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的新型强制性标准,对构建并完善强制性标准体系框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