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防烟风机,通常也称作加压送风机或正压送风机,是通过向建筑物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输送室外新风,形成气压屏障、阻止火灾烟气侵入的消防设备。
消防排烟风机是指安装在建筑物的机械排烟系统中,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可用于排除火灾烟气的固定式电动装置。
消防补风机是在火灾发生时,向机械排烟区域补充新鲜空气,以维持合理气压、提升排烟效率、保障人员疏散安全的消防设备。
消防排烟风机应连锁控制消防补风机的启停。
在项目实践中,由于受到现场条件的限制,通风空调设备与防排烟风机设备往往很难独立设置机房,那么消防加压风机、消防排烟风机和消防补风机可否共用机房?
看一下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2018版)
8.1.9 设置在建筑内的防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有关防火分隔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7 条的规定。
根据条文说明,设置在建筑内的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要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分别设置,且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应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排烟风机可与其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合用,但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不应与排烟风机机房合用,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均需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3.3.5 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 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规定。
4.4.5 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3.5条第5款的规定,且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对于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机房内不得设置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
4.5.3 补风系统可采用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可开启外窗等自然进风方式以及机械送风方式。防火门、窗不得用作补风设施。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总结:
1、消防排烟风机、消防补风机和加压送风机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
2、排烟风机可以与普通通风空调设备等共用机房,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机房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2)排烟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
(3)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排烟风机不应与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共用机房。
4、排烟风机不应与机械补风机共用机房。
5、加压送风机可以与补风机或普通通风空调设备共用机房,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机房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②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③机房内不得设有用于排烟和事故通风的排风机与管道;
④机房应满足检修空间要求,且机房内所有进(排)风设备不应利用机房空间作为进风(排)通道。
6、消防补风机可以与普通通风空调设备共用机房,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机房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②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③机房内不得设有用于排烟和事故通风的排风机与管道;
④机房应满足检修空间要求,且机房内所有进(排)风设备不应利用机房空间作为进风(排)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