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法检查中,监督员重点检查了集中空调使用单位通风系统的新风是否直接来自室外;新风口是否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是否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公共场所经营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情况,如:是否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是否建立专门档案,是否制定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新建、改建、扩建和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否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等。
在检查中,监督员发现部分单位不够重视,责任不到位、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定期做了空调的清洗养护工作,但是忽略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规范;有的单位确定的公司没有资质认证,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普遍没有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报告。针对存在问题,监督员向相关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