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清洗消毒作业实施
6.1 一般规定
6.1.1 在进行清洗消毒前,清洗消毒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了解拟清洗通风空调系统的下列具体技术情况:
a)图纸是否完备准确;
b)通风空调系统的类型;
c)设备的类型与材质;
d)是否具备可用于清洗消毒作业的清洗口;
e)系统的运行维护等情况。
6.1.2 清洗消毒过程应采取现场防护措施。
6.1.3 清洗消毒作业的全过程应进行质量管理并做好文字和影像记录。
6.2 现场防护
6.2.1 清洗消毒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保护用户设备、家具及建筑装修不被污染或损坏,宜避免对非作业区域的干扰。
6.2.2 清洗消毒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清洗消毒作业人员的操作安全,并应避免清洗消毒过程中涉及的污物危害清洗消毒作业人员的健康。
6.2.3 清洗消毒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清洗消毒场所日常使用人员的安全,并应避免清洗消毒过程中涉及的污物危害日常使用人员的健康。
6.2.4 清洗消毒作业时,应根据现场条件和具体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与具体措施。
6.2.5 清洗消毒过程中发现设备有损坏时,清洗消毒作业人员应及时告知客户,并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
6.3 清洗消毒作业
6.3.1 清洗消毒作业人员应按照第5章的要求实施清洗消毒作业。
6.3.2 清洗消毒作业时,应由专人负责对作业进度、过程、解决的问题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6.3.3 清洗消毒作业时,应按有关法规妥善处置清洗出的污物和清洗消毒过程中采用的药剂。
6.3.4 通风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后,应按第7章的要求进行验收,清洗消毒场所室内臭氧、化学消毒成分残留等应符合GB/T 18883的有关规定。
6.4 现场恢复
6.4.1 清洗消毒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恢复被清洗消毒的装置及其部件的功能和相关设置。
6.4.2 清洗消毒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恢复相关建筑装修,撤走清洗消毒设备及清除清洗消毒作业的遗留物。
6.5 作业报告
6.5.1 清洗消毒作业全部结束后,应向客户提交清洗消毒作业报告。
6.5.2 清洗消毒报告内容应包括清洗消毒技术实施情况、清洗消毒进度记录、清洗消毒作业计划变更记录、新开的清洗口位置图、特殊问题处置记录、清洗消毒质量记录等文字、影像资料以及合同中约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7 清洗消毒质量验收
7.1 清洗目测验收
7.1.1 清洗后的风管、空气处理机组、风机盘管、风口、冷却塔、排风能量回收装置等的内壁及设备组件,应达到视觉清洁。凝结水盘应排水畅通。
7.1.2 不能直接目测的部位,应采用内窥镜或带视频装置的移动设备检查,并达到视觉清洁。
7.2 清洗检测验收
7.2.1 风管
风管清洗后的内壁积尘量应按GB 19210的规定进行检测。清洗后风管内壁积尘量不应大于1.0g/m²。
7.2.2 排风能量回收装置
排风能量回收装置清洗后的热交换效率应按GB/T 21087—2020中附录F的测试方法进行检测。清洗后的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标称值的90%。
7.2.3 空气过滤器
空气处理机组和风机盘管中的空气过滤器,清洗后的效率和阻力应按GB/T14295的规定进行检测。空气过滤器清洗后的效率和阻力应满足GB/T 14295的有关要求,静电式空气过滤器清洗后目测其外露金属部分应无移位或断裂。
7.3 清洗的验收结果判定
7.3.1 采用目测验收的部件,当目测结果符合7.1的相关规定,应判定为合格。
7.3.2 采用检测验收的部件,应先进行目测验收,目测验收合格且检测结果符合7.2的相关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
7.4 消毒检测验收
7.4.1 通风空调系统的消毒效果应符合WS/T 10005的相关规定。
7.4.2 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和真菌总数应按GB/T 18204.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