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监督员对大型住宿场所和商场(超市)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查清辖区内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情况的住宿场所、商场(超市)底数。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掌握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种类、冷却塔类型、新风口、应急关闭装置、检修口、分区域运行装置等设施设置情况以及对集中空调的卫生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卫生管理档案情况、开展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开展清洗消毒情况、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等是否符合标准。对存在的“未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未开展检测或评价,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增强了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消除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公共场所空气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