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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响应下北京这样规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

   日期:2020-06-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浏览:10526    评论:0    
 
    “在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使用室内空气循环的中央空调,会存在一定交叉感染的风险。”谈及今年中央空调市场的销售情况,作为一名见证了我国温控行业数十年飞速发展的老兵,陈先生摇了摇头。年初至今,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可能导致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和蔓延的各类报道,对中央空调产品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打击。

    当前,正式步入盛夏。《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走访北京多地发现,例如政务大厅、机场、医院、地铁等大部分场所仍在使用中央空调进行降温、换气。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发酵,特殊时期下,如何安全的使用空调变得至关重要。

    日前,为更好的规范空调使用,降低空调通风系统所带来的隐藏风险。北京市疾控中心对外公布了第四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II级响应下,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使用规定。

    《指引》明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境外人员分流场所,机场、火车站、地铁、大型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等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以及中高风险区域内的各类场所,都需要按此规定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使用。

    《指引》中具体提到三方面。一是,全空气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属场所(楼宇)每天启用前或关闭后,多运行1小时;二是,空气-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三是,已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中应严格产品使用说明操作,保障运行效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围绕《指引》,相关业内专家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内容仅1094个字,但是只要使用人认真贯彻落实,就可以保障使用场所的安全。该专家强调,如果使用的中央空调不能保证放出足够量的新风、保证独立回风或者不回风,最好关掉中央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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